2)第352章 抱歉,我是华夏人!_重生后我成了大文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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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是金中瑞他们一起集思广益写出来的。

  但这个怀疑的思想在昨天彻底被他掐灭了,因为皮尔森看到了《血字的研究》,里面勾勒的福尔摩斯形象,与交流会上陈天弘描绘的丝毫不差,这无疑证明了他的能力,完全可以写出《东方快车谋杀案》。

  虽说就精彩程度而言,《血字的研究》没有《东方快车谋杀案》来的震撼,没有那么多的反转。

  整篇小说共分为两部,上下部各有七章,第一部故事为配角华生结识主角福尔摩斯,从他的视角,通过他们俩的争论,对陌生人身份的推理等等几个小事件,让皮尔森见识了福尔摩斯的神奇,也了解了他的生活习惯和性格特色。

  不过看第一部分的时候出了点小插曲,当书中所有的人物都处于案件的迷雾中,连拥有上帝视角的皮尔森在找寻嫌疑人时,忽然福尔摩斯已经得出了结论,抓住了凶手,并且还是“自投罗网”,这让所有人都一脸懵逼。

  就类似于烂尾一样,大家都在寻找凶手,你突然来了个大家不别猜了,别找了,他就是凶手。

  为何是凶手,主角是如何发现的,没有.不好意思,没有。

  所有的一切解释都在第二部,此等叙述手法,严格意义上是有问题的,按照常理最起码要在第一部分铺垫一下的。

  当时皮尔森看的时候,心中对陈天弘的怀疑更大了,直至看完第二部,他才明白为啥没有在第一部交代,因为第二部的内容,直接横跨了三十年,故事背景从英格兰的伦敦,转移到了北美大陆的荒漠。

  并且用长达五章的内容,以客观冷静的第三人称向他讲述了凶手杀人的动机,直至最后两章才揭开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。

  《血字的研究》里的案件没有东方快车谋杀案来的跌宕起伏,震撼人心,但通过书中多达数十个叙事者的视角,彻底树立起主角福尔摩斯的形象,让皮尔森牢牢记住了这个人物,印象要比波洛来的更为深刻。

  除了这些之外,还调侃了19世纪末的英格兰警察,把当时政府中一些官员明争暗斗,追名逐利的心理和当时社会上趋炎附势的现象描写的淋漓尽致,这就是《血字的研究》在前世文学史上饱受争议的原因。

  甚至皮尔森看到这些段落的时候,都有感觉被内涵到,要知道他的祖父辈存在那个年代,还是上层贵族阶级,在家族史的记载中,的确存在一些书中所描绘的现象,并且还都参与过。

  好在当今社会英格兰国家归属西方,思想比较开放,写这些内容没事,不然陈天弘就要被请进伦敦警察局喝茶了,莱特局长说不准还会动私刑。

  “上帝啊!难道这孩子真的是天选之子嘛!是受到您眷顾的孩子,可为什么不将他放在信奉您的英格兰那”

  回想完的皮尔森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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